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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海涛、王若涵】荀子“兼”论思想述源,一
发表时间:【2024/8/23 11:31:45】 浏览次数:115次
作者:姚海涛(青岛城市学院)
来源:作者授权发布
原载于 《临沂大学学报》2024年第4期
摘 要:思想观念尤其是核心观念的形成有其所属流派的殊异性,也有观念自身发展的内在逻辑。论到“兼”这一概念,切不可视之为墨家专利。客观地讲,荀子才是先秦“兼”论的集大成者。从理论渊源看,荀子“兼”论导源于墨子兼爱学说,而似与先秦《管子》、儒家中庸学说等相涉。从“兼”论来源的广泛性,可窥探荀子批判熔铸百家学术于一炉的学术风格。若在儒墨之争背景下对荀子“兼”论进行审视,可见孟子与荀子有着截然不同的处理策略。孟子对墨家的壮大透露出了深深的忧虑与不安,并作出了相当过激的批判,甚至有人身攻击的倾向。与之不同的是,荀子对墨子既有刚性批判,又有柔性解构。具体到墨子“兼爱”之说,则主要运用了柔性解构的方法。

关键词:荀子;墨子;“兼”论;兼爱;溯源

引言
思想家往往有其核心思想概念以及由概念联缀而成的特殊话语系统。清代学者章学诚《文史通义·说林》云:“古者文字无多,转注通用,义每相兼。诸子著书,承用文字,各有主义,如军中之令,官司之式,自为律例。其所立之解,不必彼此相通也。屈平之‘灵修’,庄周之‘因是’,韩非之‘参伍’,鬼谷之‘捭阖’,苏张之‘纵衡’,皆移置他人之书而莫知其所谓者也。佛家之根尘、法相,法律家之以准、皆各、及其、即若,皆是也。”[1]正因如此,一提到“仁”,便知是儒家核心概念;一提到“道”,便知是道家核心观念;一提到“空”,便知是佛家核心概念。此等观念,不一而足,兹不论列。一言以蔽之,儒释道三家用语之所以迥殊,自然有其思想逻辑、诠显方式、历史传承诸多方面的原因。
若套用前文所述之逻辑,提到“兼”这一概念,大多会联想到墨家与墨子。学界因而将“兼爱”之说视为墨子专利,进而将墨子视为“兼”论之唯一代表。实事求是地讲,“兼爱”属墨子标志性学说。此固然有其不可易之理,但若将墨子视为“兼”论之唯一代表者,则有失偏颇。因为此说遮蔽了其他学派、学者的相关“兼”论之说,尤其无视荀子“兼”论思想殊异之处与重大思想贡献。
墨子是“兼爱”思想之创辟者,殆无可疑。某一思想一旦产生之后,遂立即进入思想史领域成为一种公共产品,成为天下之公器。由此延伸开去,这一思想可能会成为其他学者、学派思想的基础性材料甚至成为思想再造的原点。基于此,作为思想史意义上的术语之袭用、诠释与发展,通常并非仅局限于此学派内部,亦会不时冲决学派樊篱,成为公用概念与话语。“兼”即是这样一个概念。借鉴他者学说是荀子撰作以形成自身思想的重要学术路径。“兼”论思想①是荀子对先秦百家思想进行批判与熔铸的重要理论成果[2]。这一成果是百家争鸣时代风云际会与荀子个人哲理运思双向奔赴所共同催生者,是时代思想趋于整合之势与荀子批判熔铸同频共振的思想结晶。
梳理一概念之进展,要先看其字源学意义。“兼”字初义于《说文解字》中表述甚明。其云:“兼,并也。从又持秝。兼,持二禾,秉,持一禾。”[3]在后来的汉字语境中,作为单字之“兼”,由最初“持二禾”,不断发展为多重意思:“同时进行几件事或具有几样东西”,“兼并,吞并”,“尽,竭尽”,“连词,表示并列。和,与。”[4]思想脉络层面的“兼”在初义基础上,伴随着经典书籍及其作者的不断层积、阐发,发展出一众引伸义,呈现出多样性、丰富性、复杂性的特点。要想了解荀子“兼”论的思想来源,需要走进荀子之前的古籍中,去一探究竟。
一、荀子之前的古籍中“兼”字线索钩沉
(一)《尚书》《周易》《论语》之“兼”
《诗经》中无“兼”字。《尚书》“兼”字出现3次:“兼弱攻昧,取乱侮亡”,[5]88“文王罔攸兼于庶言”,[5]275“宾称奉圭兼币”[5]299,分别出自《商书·仲虺之诰》《周书·立政》和《周书·康王之诰》。其意依次为兼并、兼有、和。
《周易》中“兼”字出现4次,分别为:随卦六二《象》“系小子,弗兼与也”[6]68,艮卦《象》“兼山,艮”[6]194,《系辞下》“兼三才而两之,故六”[6]256,《说卦》“兼三才而两之,故《易》六画而成卦”[6]259。观《周易》四“兼”,无甚高论,仅用“兼”之本义。《道德经》中“兼”字仅出现1次:“大邦不过欲兼畜人,小邦不过欲入事人。”[7]此处“兼”是“聚起来”的意思,亦用“兼”之本义。《论语》中“兼”字亦仅出现1次。
《先进》篇中有“子曰:‘求也退,故进之;由也兼人,故退之。’”其中的“兼人”,郑玄注为“子路务在胜尚人。”[8]朱熹解为“胜人”,张敬夫解为“勇为”[9]122,杨伯峻认为,当以后解为上,并为了照顾“兼”之本义,以现代白话释为“仲由的胆量却有两个人的大,勇于作为。”[10]可见,在《尚书》《周易》《论语》中,“兼”仅为汉字中之一普通用字而已,出现频率较低,明显未得到思想家的重视。直到墨子出现,这种状况才得到了彻底的改变。
(二)《墨子》之“兼”
《墨子》一书,《汉志》著录有71篇,而后有佚失,今存仅53篇。从今本《墨子》可见,“兼”字出现高达132次。[11]47“兼”字出现频次之高,遍布篇目之广,可称之为前无古人,后所少见。此亦足见“兼”为墨子所常言,已经构成其哲学话语系统中的核心概念。墨子“兼”字用例之多,不仅远超前人,也达到了让后来者(如《孟子》《庄子》等)望尘莫及的程度。可以说,墨子大大开拓了“兼”字的构词,充实了“兼”字的意义,难怪后人提及“兼”,总要归功于墨子。
墨子言“兼”,用语较为广泛且富有创造性,如“兼王之道”“兼爱”“兼而爱之”“兼而利之”“兼恶”“兼而憎之”“兼相爱、交相利”“兼则善”“行兼”“兼以易别”“以兼为正”“执兼”“兼士”“兼君”等等,不一而足。要言之,墨子言“兼”,主在“兼爱”,其论“兼”最突出的理论贡献正是“兼爱”学说。“兼爱”一语,突破了儒家仁爱的血缘亲情伦理之爱,是一种超越了现实层面,而走入理想层面、境界层次的大爱。现实人的爱只能是有亲疏远近之仁爱,只有宗教之爱才能超越等级、血缘等。此亦不难窥见墨家的兼爱思想确乎具有宗教性的特点,与基督教的博爱观念十分相似。
(三)《庄子》之“兼”
《庄子》中“兼”出现17次,有“兼怀万物”,“兼济道物”,“兼忘天下”,“兼爱无私”等语。“兼”出现频率虽不低,遣词造句亦属精当恰切,但在意义阐发方面,实并无多大突破。其中较有哲理的一段当属《天地》篇所云:“故通于天地者,德也;行于万物者,道也;上治人者,事也;能有所艺者,技也。技兼于事,事兼于义,义兼于德,德兼于道,道兼于天。故曰,古之畜天下者,无欲而天下足,无为而万物化,渊静而百姓定。”[12]此处连用5个“兼”字,皆为兼有、统领、统率之义。技、事、义、德、道、天,此六者,依次超拔跃升,彼此之间存在统属关系。在《庄子》以道观物、道举万事的哲理运思中,“兼”获得了某种意义的提升。由于其理论重点不在“兼”,而在“道”,故“兼”之思理意蕴跃升幅度并不太大。
(四)《孟子》之“兼”
检索《孟子》中的“兼”,约有12次。其意义维度也未有突破,并无明显理论特色可言。概括来说,主要有四种用法。一,加倍。如“前日于齐,王馈兼金一百而不受。”“兼金”,赵歧注为“兼金,好金也。其价兼倍于常者,故谓之兼金。”[13]217此“兼”义为加倍。兼金在价值上高于普通之金。二,兼怀、兼并。如“周公兼夷狄、驱猛兽而百姓宁,孔子成《春秋》而乱臣贼子惧。”[13]380焦循《孟子正义》引《荀子·非相》“兼术”杨倞注“兼容之法”,指出“君子之容物,亦犹天子之同徐方。”[13]381此是兼怀、兼并之意。
需指出的是,兼并不纯指武力占领之,亦可涵有兼容、兼怀等以德怀柔的意思。三,同时、都。如“宰我、子贡善为说辞,冉牛、闵子、颜渊善言德行。孔子兼之,曰:‘我于辞命,则不能也。’”[13]176意谓孔子将德行与文辞同时具而有之。“周公思兼三王,以施四事。”[13]472意谓周公想同时以夏、商、周三代之王为榜样。鱼和熊掌,生和义“二者不可得兼”(2次)[13]648“人之于身也兼所爱。兼所爱,则兼所养也。”[13]653“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善天下。”[13]737以上诸句,“兼”蕴含都、全、同时诸意。四,墨子“兼爱”之说(2次)。孟子在批评墨子时提到其“兼爱”思想,(1)“墨氏兼爱,是无父也。”[13]377(2)“墨子兼爱,摩顶放踵利天下,为之。”[13]758孟子沿袭了“兼”字传统用法,由于其所用“兼”较为全面,某种意义上已经集齐了“兼”字所有的语义,为进一步实现“兼”的学术思想层面突破奠定了良好的语料学基础。
可以明显地感受到,“兼”最初为普通汉字,后在典籍中不断被展现、阐释,到了《墨子》《孟子》《庄子》诸典籍,运用频次上升,重视程度提高,尤其在《墨子》中被大量而广泛的使用,并从哲理上进行诠解,一变而成墨家原创性的理论学说。至此,“兼”字应用不断扩大,思想意义不断延伸的脉络朗显开来。通过对古籍中“兼”字的梳理,可以看到“兼”字随着时代而发展,随着思想家视野而转化,大致经历了从无视到重视,由本义到引申义,由普通字词到哲理概念的逻辑发展历程。具体而言,《墨子》一书是“兼”字使用的一道分水岭,在其之前的典籍中,出现寥寥无几。在其之后的《庄子》与《孟子》中,“兼”出现频率明显高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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