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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中国兰陵 荀子礼治思想论坛
专家教授讲坛系列二十三
荀子礼法思想三议
淮安市 荀德麟
荀子,作为战国末期最杰出的集大成的思想家,其思想的形成与其生活的时代密切相关。战国末期,奴隶制生产关系式微,土地私有制逐步成为较普遍的社会生产力表现形式。土地私有制萌芽于公元前598年鲁国实行“初税亩”;公元前359年秦国商鞅变法,开阡陌封疆,废井田,平赋税。这不仅为秦国生产力水平的提高、国家的发展强大提供了必要的条件,也为分封制与井田制敲响了丧钟。在社会政治生态方面,整个春秋战国时期,中国社会都处在激烈的动荡不安之中,诸侯杀伐,王国征战,从“春秋五霸”到“战国七雄”,从“三家分晋”到田氏代齐,诸侯国之间不断瓜分蚕食,兼并鲸吞。同时,呈现“诸侯异政,百家异说”的局面。(《荀子·解蔽》)因此,这种背景下诞生的诸子学说也大都是一种政治学说,不论其主张相去多远,其目的却大体一致:建立一个政治统一、社会安定的国家。《荀子》三十二篇对以往的学术流派进行了全面的批判,是对春秋战国时期思想文化的总结。
荀子的政治学说,以孔子的“礼”为主色调,融合法家等诸子之长,批判性地继承与发展了孔子的礼治思想,形成了战国末期最具特色最有影响的礼法思想。荀子礼法思想的“理论外壳”是孔子的礼治思想;这一思想所植根的理论依据则是他所创立的性恶论;礼法思想的核心内容是以儒家的“礼治”、法家的“法治”思想为主体,对诸子政治学说的批判吸收与有机融合。
利用孔子礼治思想作为其礼法思想的“理论外壳”
礼治思想是孔子政治思想的一个重要范畴。孔子生活在“礼崩乐坏”的春秋时期,孔子很崇拜周礼,主张“复礼”、“为国以礼”,希望恢复西周的礼治秩序。孔子提出的“复礼”的办法是“正名”,也就是”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孔子所谓的“礼”,不仅属于道德层面,更是一种行为准则和制度规范,是具有与法律同等地位,具有国家强制力的社会运行规范。他主张通过所谓“齐之于礼”,达到社会的安定有序,国家的有效治理,实现“礼治”。
同时,孔子还提出了“仁”的思想。“仁”是孔子对个人德行修养的终极要求。“颜渊问仁。子曰:‘克己复礼为仁。一日克己复礼,天下归仁焉!为仁由己,而由人乎哉?’”(《论语·颜渊》)可见孔子的“礼”与“仁”的思想是统一的,是相互渗透、相互包含、互为因果的关系。
荀子比孔子晚了200多年,其时,西周之“礼”日趋崩废,各种不合旧礼的行事习以为常。荀子对此特别忧愤,强调通过守“礼”来治理天下。《论语》一书中,“礼”字出现75次,而《荀子》中则多达342次,形成了讲“礼”的浓烈氛围。《荀子》三十二篇中,还通过《礼论》《乐论》《儒效》《正名》《仲尼》等多个专篇多个侧面的论述,树立了高举儒学大旗、继承孔子衣钵、弘扬礼治思想的外在形象,从而形成了自己礼法思想的“理论外壳”。
然而,荀子在这一“理论外壳”里,装入的却大都是与时俱进的具有学术创新意义和实践指导价值的崭新理论。
一是“隆礼”与“重法”并提。孔子的“礼”与“法”分得很清楚,高调谈“礼”而轻言“法”,没有对二者之间的联系进行阐述。荀子也认为制度是社会构成之基础,“礼”是社会的根本。“礼者,政之挽也。为政不以礼,政不行矣。”(《荀子·大略》)“礼者,人道之极也。”(《荀子·礼论》)他还认为“礼”是“法之大分,类之纲纪也,”(《荀子·劝学》)为“法”之总则与指归。“礼者,治辨之极也,强固之本也,威行之道也,功名之总也,王公由之所以得天下也,不由所以陨社稷也。”(《荀子·议兵》)还说:以“礼”治国是取得天下的重要途径,不行以“礼”治国就会失去天下。“故人之命在天,国之命在礼。人君者,隆礼尊贤而王,重法爱民而霸,好利多诈而危,权谋倾覆幽险而尽亡矣。”(《荀子·天论》)显示出荀子礼法并重、由“礼”趋“法”的意味。
二是“礼义”与“功名”并重。在“仁”与“礼”的关系上,孔子认为“仁”更重于“礼”,仁是礼的本源与核心。荀子则强调制度与人文结合而治理天下的重要。“在天者莫明于日月,……在人者莫明于礼义。故日月不高,则光明不赫;……礼义不加于国家,则功名不白。”(《荀子·天论》)把国家层面的“礼义”与个人层面的“功名”对举,成为因果关系。何为功名?功名与利禄是一对连体婴,指名利地位。所谓“白首为功名”,所谓“三千年读史不外功名利禄”,最具代表性的诗句是:“一将功成万骨枯”。这与孔子的“礼”、“仁”关系显然大异其趣。相反,与法家的奖励耕战政策、与秦国变法后成为“尚首功之国”等等,倒是相呼相应的。
三是“隆礼重法”以“一四海”为归依。如孔子一样,荀子也认为,“礼”是维护社会分工,保持社会尊卑,促使天下有序的最佳形式。“故先王案为之制礼义以分之,使有贵贱之等,长幼之差,知愚、能不能之分,皆使人载其事,而各得其宜,然后使悫禄多少厚薄之称,是夫群居和一之道也。”(《荀子·荣辱》)人心齐,泰山移,“群居和一”才能民富国强。“礼”对国家治理具有极端的重要性:“国无礼则不正。礼之所以正国也,譬之犹衡之于轻重也,犹绳墨之于曲直也,犹规矩之于方圆也,既错之而人莫之能诬也。”(《荀子·王霸》)荀子认为“礼”在社会的方方面面都起作用:“爰有大物,非丝非帛,文理成章;非日非月,为天下明。生者以寿,死者以葬,城郭以固,三军以强。粹而王,驳而伯,无一焉而亡。臣愚不识,敢请之王?王曰:此夫文而不采者欤?简然易知而致有理者欤?君子所敬而小人所不者欤?性不得则若禽兽,性得之则甚雅似者欤?匹夫隆之则为圣人,诸侯隆之则一四海者欤?致明而约,甚顺而体,请归之礼。”(《荀子·赋篇》)最后是落脚于“诸侯隆之则一四海”——统一天下上。荀子对“法”有这样一段论述:“王者之法,等赋,政事,财万物,所以养万民也。……相地而衰政,理道之远近而致贡,通流财物粟米,无有滞留,使相归移也,四海之内若一家。故近者不隐其能,远者不疾其劳,无幽闲隐僻之国,莫不趋使而安乐之。夫是之谓人师,是王者之法也。”(《荀子·王制》)荀子的法治思想,也是以“四海之内若一家”作为终极目标的。
孔子奢谈“礼”、“仁”,是要维护周天子治下的诸侯列国分封制。荀子力主“隆礼”“重法”,并把这样做的结果归结到强国上,进而实现“王霸”——统一天下上。可见,荀子的“礼法并重”论的立足点与出发点是:结束长期群雄割据、社会动荡的局面,建立起大一统国家,使得社会能够长治久安。这一主张,正反映了当时的战国雄主与各诸侯国的广大民众的共同心愿。
四是“天人有分”的思考路径。孔子的天命思想是对商、周“敬天事鬼神”传统思想的承认,自称”五十而知天命”,并坚持”知天命、畏天命、顺天命”的天命观。孟子继承了孔子的天命思想,把天想象成为具有道德属性的精神实体。他说:“诚者,天之道也。”荀子则提出“天行有常,不为尧存,不为桀亡。”(《荀子·天论》)并依据“天人有分”的思考路径,阐述了“礼有三本:天地者,生之本也;先祖者,类之本也;君师者,治之本也。无天地,恶生?无先祖,恶出?无君师,恶治?三者偏亡,焉无安人。故礼,上事天,下事地,尊先祖而隆君师。是礼之三本也。”(《荀子·礼论》)这就跳出了孔、孟天命论的思维模式,认定人类社会出现以后,不仅要遵循天地运行规律,使生产发展、五谷丰登,而且要履行“尊先祖”、“隆君师”之“礼”。“上事天,下事地,”就是礼敬天地,遵循自然规律; “尊先祖”是要求礼敬亲长、慎终追远;“隆君师”则是通过崇尚礼仪,使君主有威严,师长有厚遇。如此,“天、地、君、亲、师”都得到礼遇,社会就会和谐有序。
更为可贵的是,荀子在“天人相分”的命题之下,进一步提出惊骇千古的崭新观点:“大天而思之,孰与物畜而制之!从天而颂之,孰与制天命而用之!望时而待之,孰与应时而使之!因物而多之,孰与骋能而化之!”(《荀子·天论》)强调了人的主观能动性对于改造自然、改造社会的重要作用,成为后世一切社会改革、科技发明和个人奋斗的理论依据与精神力量。
创立“性恶论”作为礼法思想的理论依据
从现有文献看,孔子没有去探讨“礼”的起源,荀子却做了积极探讨。荀子认为礼本源于人类的社会生存和社会交往。他在《礼论》篇开头这样写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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